一般来说,违章处理需要驾驶人到交通队进行确认和处理后,到银行办理罚款业务。
现在随着软硬件的升级,以北京市为例,可通过开通新版牡丹交通卡的网银功能,直接通过网银缴纳罚款。
目前可以在网上缴纳的罚款包括三类:一是“现场执法”时交警直接记录在司机交通卡上的违法行为;二是交警对持有北京驾照的司机开具的纸罚单(即800罚单);三是适用简易程序的京牌车的非现场违法行为。
但是也并非所有违章都可以通过网银处理。
如果待处理违法行为记分达到或超过12分,司机就必须去交通队执法站办理。
同时,如果单笔罚款额超过了200元,比如“超速50%以上”,也不能通过网上银行缴款。
在网上处理“非现场”时,不能提供图像或视频证据,司机如果对违法行为有疑义,也只能先去交通队执法站确认后再处理。
网上银行现场处罚:登录交管局对外网站→点击“网上缴费”→进入北京特色业务页面→选择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业务→选择查询与缴纳→返回交通卡卡号及现有积分情况→通过交通卡卡号获取档案编号取得现场违法信息→将司机的违法信息反映在网银页面上→选择某一条违法记录点击“缴费”→通过介质认证缴费成功(如果还有违法行为要缴纳罚款请点击“继续缴纳下一笔”)。
网上银行非现场处罚:登录交管局对外网站→点击“网上缴费”→进入北京特色业务页面→选择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业务→选择查询与缴纳→选择非现场处罚输入发动机号和车牌号→通过车牌号到交管局系统获取非现场非法信息→客户选择某一条记录进行缴费→通过介质认证缴费成功。
相关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