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李文涛,是法律快车的特邀嘉宾律师。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诈骗罪的认定问题。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认定诈骗罪,应当重点审查以下问题;
一、犯罪主体。
诈骗罪是自然人犯罪,单位不是诈骗罪的犯罪主体。
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也不是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他们实施诈骗行为,不构成诈骗罪。但成年人教唆、利用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实施诈骗的,构成诈骗罪。
二、欺骗行为。
欺骗行为的形式包括捏造事实和隐瞒真相、作为和不作为,方式包括语言欺骗、书面欺骗、举动欺骗。欺骗行为的实质是向受骗者传达了不真实的信息,从而导致受骗者产生了处分财产的错误认识。
三、错误认识。
诈骗罪所指的错误认识,是特指“处分财产的错误认识”。如果欺骗行为只是导致受骗者产生了其他错误认识,但没有产生处分财产的错误认识,这种欺骗行为就不属于诈骗罪特指的欺骗行为。
四、交付财产。
诈骗罪是既遂犯罪,如果受骗者没有交付财产,就属于诈骗未遂,不应当追究行为人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但是,如果行为人以数额巨大的财产作为诈骗对象,也应当追究诈骗未遂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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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