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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是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是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是没收财产。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给您帮助,谢谢。
法律依据:
《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