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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人取证地点有什么规定

  • 减轻假释解释
  • 2021-11-05 16: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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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陇西律师

对刑事证人调查取证的地点包括:

1、犯罪现场;

2、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3、办案机关的办公场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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