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也可以适用于行政处罚,对于犯罪事实轻微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按照行政处罚来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七条【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