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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被无罪释放可能吗?

  • 无罪辩护
  • 2021-11-03 22: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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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陇西律师

一、刑拘被无罪释放可能吗?

(1)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均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者免予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4)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则作出*无罪判决,并在宣告判决后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上述无罪释放,与如下情况的释放在法律性质上是不同的:

(1)人民法院根据免予刑事处分的判决,对在押被告人予以释放;

(2)人民检察院根据免予起诉的决定,对在押被告人予以释放;

(3)司法机关根据情况将在押被告人改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并对其予以释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四十一条对第一审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判决、裁定:

(一)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

(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四)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五)案件部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部分,不予认定;

(六)被告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

(七)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

(八)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且不是必须追诉,或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九)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能够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综上所述,刑拘是可能会被无罪释放的,被刑事拘留的嫌疑人并不代表一定构成犯罪,在经过侦查证明之后,对于不构成犯罪的人员是会对其进行无罪释放的,而对于无罪释放的被告满足情况的条件下也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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