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律师辩护覆盖率是什么?
律师辩护覆盖率是就是刑事案件可以获得辩护的多少,我国宪法第125条和刑事诉讼法第11条都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为了贯彻辩护原则,刑事诉讼法以专章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权利作了规定并体现于相应的程序中。这表明,我国被告人所享有的辩护权是有法律依据的,并被提高到宪法的高度,而这又主要表现出被告人获得辩护权的实在化。
二、《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
第十一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未履行通知辩护职责,导致被告人在审判期间未获得律师辩护的,应当认定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未履行通知辩护职责,或者法律援助机构未履行指派律师等职责,导致被告人审判期间未获得律师辩护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五条 辩护律师提出阅卷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当时安排辩护律师阅卷,无法当时安排的,应当向辩护律师明原因并在无法阅卷的事由消除后三个工作日以内安排阅卷,不得限制辩护律师合理的阅卷次数和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阅卷预约平台,推行电子化阅卷,允许刻录、下材料。辩护律师复制案卷材料的,人民法院只收取工本费。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复制案卷材料的费用予以免收或者减收。
第十六条 辩护律师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并通知辩护律师。人民法院同意的,应当及时收集、调取相关证据。人民法院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辩护律师要求书面答复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 被告人、辩护律师申请法庭通知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的,法庭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同意;法庭不同意的,应当书面向被告人及辩护律师明理由。
需要明确的是,法律上是允许犯罪嫌疑人为自己进行辩护的,但涉及到法律问题的难以界定,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部分刑事案件是无法进行刑事辩护的,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可以通过指定辩护以及法律援助等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