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贿罪可能减刑的规定是什么?
行贿罪可能减刑的规定是达到减刑的条件可以予以减刑,刑法第390条第2款同时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被诉前主动交待,并有重大立功表现,不追究刑事责任;
在被诉前主动交待,可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行贿在5000元以上,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二、根据《办理行贿刑事案件》的相关规定:
单位行贿的,在被追诉前,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主动交待单位行贿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受委托直接办理单位行贿事项的直接责任人员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自己知道的单位行贿行为的,对该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行贿人被追诉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照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行贿人揭发受贿人与其行贿无关的其他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依照刑法第六十八条关于立功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一般不适用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因行贿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3、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而行贿的;
4、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5、其他不适用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
在当代社会,所有的犯罪情况并不是说,从事了之后就不存在着减刑的空间的,如果确实对于国家查处犯罪行为存在着非常重大的立功表现,以及自首坦白从宽等情况的话,那么完全是可以进行减轻的。甚至是还有可能免于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