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死刑罪名有68个,分别是: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投敌叛变罪、间谍罪、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罪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罪、资敌罪、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毒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投毒罪罪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劫持航空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等等。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