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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不适用范围有哪些

  • 死刑辩护
  • 2021-10-28 11: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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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湖律师事务所
专业回答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
而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
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可见我国对死刑的适用对象是有一定限制的。
那么对于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
目前按国际惯例不适用死刑的人群:实施犯罪时未成年的人(中国为18周岁)、审判时怀孕的女子、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人等。
不过我国坚持少杀慎杀的原则,已经减少了很多罪名的死刑处罚了。
另外,对于一些特殊的人,包括犯罪的时候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这是绝对不能判死刑的,当然此时就连死缓都是不能判处的。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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