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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建房怎么办

  • 经济犯罪辩护
  • 2021-10-27 18: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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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湖律师事务所
专业回答

不被提倡的原因得到了解答,由于其成本包括多样,总数不小,且还有风险,所以集资建房无法普遍,并且这种现像不符合市场发展的规律,也遭受了各界的质疑和辩驳,更为重要的是迄今为止并没有成功的案列,所以集资建房是经不起推敲的,理应不被法律认可。

相关法规

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八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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