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贷款新政内容是:
1、根据《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和二手房贷款年限的通知》规定,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在50万元基础上增加1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100万元基础上增加20万元。
2、根据《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和二手房贷款年限的通知》规定,6年至19年房龄的二手房的公积金抵押贷款,最长贷款年限由不超过15年调整为35年与房龄之差。
相关法规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第二条第一款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元。
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第二条第三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共有产权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