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及其他符合购房条件的再次购买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
还需注意的情况有,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2、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其所需费用的70%。
按借还贷能力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具体计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40%-借款人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3、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计算公式:(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40%-夫妻双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最低一般规定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相关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