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经济犯罪辩护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区别是什么?

  • 经济犯罪辩护
  • 2021-10-27 17:59:51
  • 0
  • 平湖律师事务所
专业回答


1、犯罪目的不同。
挪用公款罪以非法占用为目的,即暂时地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贪污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意图永远地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2、行为手段不同。
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手段是擅自私用公款,实际案件中行为人一般没有涂改、销毁、伪造账簿的非法行为;贪污罪的行为手段是侵吞、窃取、骗取等非法手段,实际案件中行为人往往有涂改、销毁、伪造账簿的非法行为。

3、行为对象有所不同。
挪用公款罪的对象仅限于公款;贪污罪的对象是公共财物,既包括公款,也包括公物。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区别是什么?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139158.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星期三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