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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死刑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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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0-27 15: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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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湖律师事务所
  死刑作为我国最严重的刑罚是令人胆颤的,但是你知道吗不是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不适用死刑,而且对于未成年人和怀孕妇女以及已满75周岁的人也不适合使用死刑。下面就让知更鸟小编带您了解一下我国不适用死刑的对象吧。

  一、适用条件限制

  刑法第48条第1款:“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是犯罪的性质极其严重、犯罪的情节极其严重、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极其严重的。

  二、适用对象限制

  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典第49条增加1款作为第2款: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三、适用犯罪性质限制

  《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很少适用过的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

  四、适用程序限制

  刑法第48条第2款:“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关于死刑案件核准问题的决定》规定,因杀人、抢劫、强奸、爆炸、防火等罪行被判处死刑的案件,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不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五、执行制度限制

  刑法第48条第1款:“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在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以及人类伦理道德底限等方面,拥有特殊作用,其效果也非常显著。生命值得珍惜,切莫行差踏错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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