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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非法集资案件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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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0-27 1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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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湖律师事务所

  在江苏省或者其他省市有很多经济犯罪,非法集资诈骗就是其中一种,其往往是以诈骗的方式,吸收公众的财产,使公私财产受到损害,如果被定罪,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而非法集资诈骗罪的认定,在法律上也有明确的规定,有人问,江苏省非法集资案件立案标准是怎样?下面知更鸟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江苏省非法集资案件立案标准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这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个人集资诈骗数额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的。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募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等手段。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集资债务人被判刑后是否还需要还款

  债务人因非法集资被判刑的,不影响债权人要求其偿还借款。

  但是,如果债务人已经没有财产可以偿还债务或者没有足够财产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将无法全部或者部分获得偿还。

  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三、非法集资常见方式都有哪些

  1、没有经过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法律上是支持集资的,但集资之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才可以,否则就是非法集资了。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这一点,在民间借贷中,主要就是以发传单的形式。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在实际中,非法集资的人怕集不到钱,就会说以投资的形式回报利息等方式来诱惑群众拿钱。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这一点需要注意地是,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以上就是知更鸟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江苏省非法集资案件立案标准”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非法集资的方式有很多种,让人防不胜防,往往也是以高回报率吸引不明真相的公众,所以一定要提高警惕,防止被骗,提醒身边亲友,不要相信没有保障的投资项目。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知更鸟,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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