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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要什么程序,离婚要什么程序

  • 离婚程序
  • 2021-07-16 1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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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佳木斯律师

  我们都知道离婚的形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而是诉讼离婚。离婚我们也要离的体面。遵守离婚的法律程序是体面的前提条件。那么,离婚要什么程序呢?我相信你一定会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知更鸟的小编就带你了解与它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离婚要什么程序

  (一)办理机构

  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比如上海,就是上海市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处。

  (二)办理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

  二、办理协议离婚时应携带的材料

  (一)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

  (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 婚协议书》

  (三)华侨、外国人,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说明:

  1、您还应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办完离婚登记后,您需要提交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件。

  办理期限

  如果你们携带的证件齐全、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婚姻登记管理处会当场受理、发证,一般30分钟左右就可以办理完毕。如果你们不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退回你们的相关证件,并会书面告知不予办理理由。

  三、办理程序步骤

  1、出示证件

  2、填写《离婚协议书》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

  4、审查

  5、发证

  四、境外结婚证的公证、认证

  (一)国外结婚证书的公证、认证

  1、委托国外律师公证人将国外注册的结婚证进行公证;

  2、委托国外律师将公证过的结婚证在该国外交部进行公证;

  3、委托国外律师将经过该国外交部门公证的结婚证在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国外律师将认定过的法律文书寄会国内使用。

  (二)、香港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

  1、委托香港的中国司法部指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包括查核和公证);

  2、委托香港律师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3、将该份文件寄回内地使用。

  (三)、澳门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

  委托澳门的中国司法部制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需要说明的是,公证书是否需要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目前尚无明确要求。

  (四)、台湾地区结婚证书的公证认证

  1、委托台湾律师到台湾公证机关公证;

  2、台湾公证机关将公证文书副本寄交内地公证员协会和内地当事人;

  3、内地一方将公证文书拿到上海公证员协会作核证。核证后即可使用。

  五、离婚方式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协议离婚。一种方式是通过诉讼途径起诉离婚。

  两种方式。首选,可以采用协商的方式进行离婚。但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对离婚与否,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达成一致意见。否则就无法协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六、离婚条件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以上就是知更鸟小编的资料整理。我相信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离婚要什么程序。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如果终究合不来离婚也是一种比较好的选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知更鸟,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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