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涉嫌强奸未遂会怎么判?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少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少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少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少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强奸未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构成犯罪未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三、强奸未遂不认罪可以定罪吗?
可以的,只有证据就可以定罪。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总之,法律上只是简单的规定了一下,未遂犯的量刑要比既遂轻一些,但轻到怎样一种程度就没有其他详细的规定了。主要是对强奸案件当中的受害人来讲,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对方没有达到强奸的目的的,也一定要抓紧时间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