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奸罪到法院如果女孩不出庭是不是不成立?
强奸罪到法院如果女孩不出庭不是不成立强奸罪是一种比较复杂的罪名,往往会产生很多争议。一个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个关键(仅就中国大陆的刑法来说):
(1)强奸罪的主体必须是男性,也就是说中国刑法认为:女性是不可能强奸男性的;
(2)强奸罪的客体必须是女性,也就是说中国刑法认为:男性是没法被强奸的;
(3)从情节上讲,必须是男性强迫女性与其发生性行为,女性不是自愿的。强迫,不仅包括各种暴力、胁迫手段,还包括麻醉、灌醉、欺骗、诱惑等手段。
(4)从细节上说,才可以构成强奸罪。在刑法上,这被称之为“奸入”。如果没有“奸入”,虽也属于强奸罪,但确切的说属于:强奸罪(未遂)。这时该男子就属于:强奸罪(未遂)。
二、强奸罪如何量刑?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6)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我国刑法当中规定正在强奸前不得不被判处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样的情节严重当中就包括强奸多人的情况。
在当代社会,如果受害者能够出庭作证的话,那么对于整个案件的查清事实会非常的有作用,但是在强奸罪这一个类型的案件当中,有一些女孩往往不愿意出庭作证,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话,并不能够认定犯罪行为不成立是需要根据其他证据来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