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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罪的罚金标准是什么?

  • 毒品辩护
  • 2021-09-29 18: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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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佳木斯律师事务所

一、贩毒罪的罚金标准是什么?

贩毒罪的罚金标准是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处罚规定

贩卖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贩卖鸦片 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贩卖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鸦片

二百克以上 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十克以上不满 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 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3、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4、对多次贩卖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现代社会很多人误入歧途走上了吸毒的道路,吸毒这种行为需要及时的纠正贩毒,这种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贩毒的话多次贩毒或者是数量比较大的,那么处罚的严重程度就更多,除此之外还需要进行罚金的缴纳,具体罚金缴纳应当根据情节的程度来进行一个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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