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某些情况下可以由当事人向司法鉴定机构委托,但更多的是当事人向司法机关申请,有司法机关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当事人申请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申办材料:申请表;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规则》的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1、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的委托。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受理、不受理的决定:
3、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
4、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或是原鉴定项目有遗漏,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5、有些情行下是需要重新鉴定或复核的,司法鉴定机构可接受委托进行。
6、出具鉴定文书,鉴定结束。
相关法规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