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司法鉴定

不同意司法鉴定结果怎样办?

  • 司法鉴定
  • 2021-09-23 17:13:23
  • 0
  • 佳木斯律师事务所
专业回答

诉讼当事人一方不同意司法鉴定意见的,可以要求鉴定人员到庭接受质证,也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在庭审中,可以通过对鉴定人员的质证,以确定该鉴定是否合法、鉴定意见是否正确,从而达到推翻该鉴定意见的目的。
   如果是直接向法庭申请重新鉴定的,需要向法院说明原鉴定意见错误的证据或理由,最后需要法院审查后来决定是否需要重新委托鉴定。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不同意司法鉴定结果怎样办?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110465.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星期四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