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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申请人与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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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9-23 15: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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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安律师事务所

在案件中什么人可以成为司法鉴定申请人?什么情况下我们可以申请司法鉴定?这是在大多数案件中都要涉及的问题。在案件中对这些基本问题的了解是非常重要的。了解这些法律知识我们就可以更加快捷的办理司法鉴定。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一些司法鉴定申请人与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的内容。

一、怎样可以成为司法鉴定申请人

1、《司法鉴定人登记申请表》;

2、身份证;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行业执业资格证书及与所申请执业类别相关的学历证书;

4、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

6、由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证明,由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开具“未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7、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证明材料;

8、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9、申请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还应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

10、登记管理机关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怎样申请司法鉴定

1、在不同的诉讼活动中,由于举证责任分配不同,司法鉴定提请权有一定差别。在刑事诉讼中,侦查初期申请司法鉴定主要是侦查机关、侦查人员、被害人及其家属;在侦查中后期和起诉、审判阶段,需要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主要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申请。刑事自诉案件中涉及专门性问题的鉴定,主要由被害人一方提请,如果被告方有相反证据或对原告方提供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也可申请初次鉴定或重新鉴定。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均有举证权或负有举证责任,提请司法鉴定的主体是双方当事人。

2、提请司法鉴定主要采取书面形式,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口头方式申请鉴定,但司法人员应对其申请进行如实记载。司法鉴定申请书,应当写明案由、鉴定对象、鉴定理由、鉴定要求、拟聘请的司法鉴定机构或鉴定人。

3、诉讼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对需要鉴定的专门性问题,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鉴定用、的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三、注意事项

1、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须由申请人人事档案所在的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申请人在申请执业登记时若已调入现单位,作年限不满足申请条件的,须由原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已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公务员、公检法机关退休人员需提交退休证。

2、申请人曾在外省市有司法鉴定执业登记经历的,要说明:原执业地及执业机构、原《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号、原执业登记注销时间及原执业类别等。

3、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

4、各类申请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由省或市州地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机关审核原件后退还,复印件存档。

鉴定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受鉴定委托,不得私自接收当事人提交而未经人民法院确认的鉴定材料。所以我们应该听取有关部门的建议在正当的时候向司法鉴定机构提出申请。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司法鉴定申请人与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的相关内容。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知更鸟黄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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