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满足下列条件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根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二)患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