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家属或者律师可以向办案提出申请,是否批准由办案机关决定。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对被害人进行赔偿达成谅解协议后,更容易办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8、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轻伤二级批捕后首先可以聘请律师处理纠纷案件,然后由律师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形判断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若是满足的,可以由律师向处理故意伤害案件的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书。
若是取保请求被批准,那么就可以按照既定的流程办理取保手续了。
相关法规
《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