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为了买二套房而跟一个无感情基础的人假结婚,即便之前有私下约定,也很可能会造成法律纠纷。
毕竟假离婚只牵扯到夫妻双方,而假结婚则牵扯到外人,要十分谨慎。
有些人采取在登记时一方放弃产权的做法规避风险,但也存在登记时对方反悔的可能,某种情况下,如果你对结婚对象不够了解,如果结婚之后对方对外负债的,将会由夫妻共同归还,这个风险也不容忽视。
总之,为买房而假结婚的方式既不提倡也是不可取的。
如无特殊约定,在离婚后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若对方心存不轨,则很有可能令当事人遭受财产损失。
法律上也不存在假结婚或假离婚的说法,离婚时房产分割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纠纷处理机制也十分复杂。
相关法规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将于2021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