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审阶段(争议标的计算比例)
(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5%。
(4)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3%。
(5)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1%。
(6)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0.5%。
2、二审阶段
(1)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再审(申诉)阶段
(1)未曾代理
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
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4、仲裁案件
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1.5倍计算收取。
5、执行案件
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曾代理诉讼或仲裁案的按前述标准减半收取。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