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当事人想请求法院要按法处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这个在实际中法院为了保障每个当事人的利益,想要申诉是由一定的时间期限的。
如果是离婚的时候,双方当事人没有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就是说离婚后,双方的财产仍然是处于一个共有的状态的,这个是不会受到的时效的限制的,任意一方可以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要求分割财产的。
根据中国《婚姻法》中明确写出,离婚的时候,有任意一方故意隐匿,转移,出售,故意损毁的夫妻的共同财产的,又或者是因为这些出现了造成了债务的,那么这一方在判决中会被判决少分财产,或者不能分予财产的。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以上的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再一次分割夫妻离婚前的共同财产。
这个请求是针对于在先前分割财产的时候并没有涉及的财产,已经划分的财产不在重新判决的行列之中了。
那么如果是有因为任意一方发现另一方出现有隐匿,转移,出售,毁坏夫妻共同财产,债务有出现伪造情况的,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这个诉讼的时效为3年。
这个时效三年,是指这个申请人发现这个情况的第一日开始计算起的。
超过了三年在上诉,法院是不会支持申请人的要求,是会判决这个申请人败诉的。
在两年之内上诉的,法院查明无没有事由的,法院也会驳回诉讼请求。
如果是离婚后,发现当时财产分割部分有出现遗漏的,向法院要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的,这个申请的实效为发现遗留的那一天算起的三年之内。
如果是离婚时附带有财产分割协议的,离婚双方其中一方想要申请撤销或者是更改合格协议的,应该要在夫妻双方离婚后的一年之内提出诉讼,才能被法院受理。
相关法规
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