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对于财产的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二是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纠纷,由此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三是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发的纠纷,一方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四是婚姻关系结束后,一方发现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的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
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的、婚姻关系无法继续维持的,双方就可以进行协议离婚或者是由一方起诉申请判决离婚,在离婚时,都会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确定分割比例或者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分割比例,但是如果在离婚时,一方明确表示放弃财产分割的,就不用分割。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