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重婚,基本已经到了离婚的地步了。
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由此可知,对方的重婚是法定情节,可以在离婚诉讼中用作凭据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相关法规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