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扮演社会改革“先锋”
据美联社报道,5月15日,加州最高法院7名大法官,就同性婚姻是否与传统婚姻享有同等权益进行终审投票,通过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最终决定。除非法院延迟生效日,否则这个决定将在30天后生效。事实上,在此之前,对那些登记为“家庭伙伴”或被称为“公民联合”的同性恋家庭,加州早就给与他们许多传统家庭享有的法律权利,包括离婚和收养孩子的权利。
2004年,马萨诸塞州成为美国第一个同性婚姻合法化州,有9500对同性恋者因这一法律而结婚。分析人士指出,考虑到加州的面积、同性恋人口众多以及在全美的影响,加州法院的这次判决具有里程碑式意义。加州总人口多达3800万,约有11万个同性恋者组成家庭。自20世纪40年代以来,加州在许多方面都扮演了“先锋”角色,许多社会和文化变革都是先在加州发生,然后在全国普及的。旧金山市长加文·纽瑟姆在市政厅门前说:“这关乎尊严,关乎人权。加州开始了,全国其他地区也会如此,这是不可避免的。”加州州长阿诺德·施瓦辛格,此前曾两次否决为同性婚姻立法,但这次他发表声明,表示尊重高等法院的决定。他说:“不会支持修正宪法来推翻高等法院的这一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加利福尼亚与马萨诸塞不同,在加州申请婚姻许可无需居住证明,这意味着全国的同性恋者会蜂拥到加州办理结婚手续。但话说回来,加州最高法院的这一决定最终影响的范围可能有限,因为美国联邦政府和大部分州并不承认在其他地方办理的同性婚姻。
据《纽约时报》报道,加州最高法院的裁决还可能改变总统大选的动态,保守人士有可能改变原来立场,支持反对同性婚姻的候选人,而大量原本独立的同性恋公民也可能会参加到投票中来。同性婚姻一向是美国政治上争论最为激烈的问题,哪位总统候选人反对同性婚姻,就能吸引大量保守人士和基督徒的选票,布什总统当年就是因反对同性婚姻,而得到大量保守人士支持。美国“佩尤研究中心”去年10月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43%的选民说,同性婚姻问题是影响他们投票的重要或非常重要的因素。正因如此,现在美国总统大选的三位候选人麦凯恩、奥巴马和希拉里,在对待同性恋问题上立场的“骑墙”惊人一致:他们既反对同性婚姻合法化,同时又支持同性家庭应该像传统家庭一样得到法律保护,可谓是两头都想讨好。麦凯恩在15日当天的演讲中,甚至都没提到若当选总统他该如何处理这一问题。
判决仍有可能被推翻
但是,同性恋者们还不能高兴得太早,不要以为这就是永久生效的法律,也许刚刚打开的窗子会很快关上。目前,宗教界和社会保守派正着手提出一项旨在取消加州最高法院判决并禁止同性婚姻的宪法修正案,定于11月份进行表决。反对人士要求美国最高法院重新考虑这一决定。基督教的“联合辩护基金”声称,要求司法部让该判决延缓生效。所以,加州最高法院的裁决仍有可能被推翻。
美国基督教主流说“不”
但不能否认,世界对同性恋者态度的趋势,是越来越宽容。许多国家已经立法,不仅允许同性恋者结婚,而且享受与传统婚姻同等的权利。丹麦是全球最早立法准许同性婚姻的国家。1988年12月,丹麦国会就通过了“同性恋婚姻法”。荷兰、挪威、瑞典、法国、德国、比利时、芬兰、加拿大、西班牙等国家都通过了立法,甚至一向保守的英国也保护这种婚姻。
令人不解的是,美国几乎在任何问题上都持开放态度,惟独在同性婚姻问题上一向保守,迟迟不能为同性婚姻开绿灯。其实,这与美国的“国情”是分不开的。基督教在美国社会中占主流,他们反对同性婚姻。在基督教教义中,同性恋被视为罪恶而被禁止,认为“只有上帝允许的一男一女结合的婚姻才是神圣的”。反对者们大多是深受基督教影响的保守派,他们坚信,如果同性婚姻都合法了,那么世间最神圣的东西就堕落了。在2005年3月进行的一次民意调查中,有68%的人反对同性恋者结婚。
关于对变性人婚姻家庭权利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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