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的规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
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可见,抚养费的数额一般在每月全部收入的20~30%之间。
相关法规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第1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