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于1991年通过了《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并与1998年修正了该法,进一步明确了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从现行相关法律来看,关于养父母否应向养子女给付抚养费具体分下三种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反对一方可不负担抚养费,由收养一方抚养该子女。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妻双方收养的子女,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后收养的子女,在没有解除收养关系前,应按照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承担养子女的抚养费。
继父母本来就没有血缘关系,如果离婚了,那么可以不在需要支付继子女的抚养费。
但是亲生父母离婚,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必须支付另一方抚养费,法律上也是有规定任何人都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按照月支付。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