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
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的同等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该条所说的“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俗称“私生子”。
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其本身没有过错,因此,享有以下权利:(l)要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
如果生父母或其中一方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未成年的、不能独立生活的非婚生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和教育费的权利。
(2)非婚生子女的姓名权。
在非婚生子女无认知能力时,由其生父生母协商确定。
在其有认知能力时,自己可以做出选择。
(3)非婚生子女有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
(4)非婚生子女与其生父母的婚生子女有同等继承其生父母遗产的权利等。
对于非婚生子女依法享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干涉侵犯。
对于非婚生子女亲生父母一样的有抚养的责任,如果男方不履行抚养的责任,女方可以收集资料进行举证到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会先采用调解的方式,如果调解不成,会择日开庭宣判结果,宣判的结果会根据双方的举证材料以及实际情况综合进行考虑。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