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单方出售,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数额较大的,要处分它,需要经过配偶的同意才可以。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如下:
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相关法规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将于2021年12月31日失效)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