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
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其中处分权是所有权中的重要权能之一,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财产利益。
当夫妻两个人私下没办法确认共同财产的范围和数值的情况下,只能凭借相关的证据申请人民法院予以裁定,而人民法院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为法院所出具的判决结果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即使是审理过程比较漫长,原被告双方也只能是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