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领取结婚证前就已合法取得的个人财产。
其主要包括: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
3、婚前财产在婚前产生的孳息;
4、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
5、一方婚前所有的个人生活用品。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
19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