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情投意合想要办理结婚登记成为合法夫妻,就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那么,杨浦区结婚登记材料有哪些?杨浦区结婚登记需要满足的条件又是什么?下面请看知更鸟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了解结婚登记材料的知识有所帮助。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1、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当事人之间有垂直的血缘关系,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由自己向上推算,当事人双方源于相同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如兄妹之间、表(堂)兄妹之间、叔叔与侄女之间。)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目前,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有重度、极重度智力低下,当事人不具有婚姻意识能力的和重型精神病,病情发作期有攻击危害行为的两种情形。
以上就是知更鸟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杨浦区结婚登记材料的相关法律知识,通过本文内容的介绍可知,杨浦区结婚登记所需要的材料要求与其他地区结婚登记所要求材料一样,都需要准备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无配偶、无限制结婚的血亲关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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