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综上所述,我国没有自动离婚的提法,离婚是大事,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双方分居两年以上的,可以视为感情破裂,是法院支持离婚的一个理由。
没通过民政局领离婚证或者拿到离婚判决书的,双方自始至终保持夫妻关系。
相关法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