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没有对外国人之间在中国结婚的实质要件作出具体规定。
实践中,一般要求当事人遵守我国法律的规定。
但是,也可以适当依据其属人法加以照顾,同时不允许种族歧视和一夫多妻。
此外,如果当事人在我国进行民事登记的,需要符合我国《民法典》。
至于形式要件方面,我国《关于办理婚姻登记中几个涉外问题处理意见的批复》规定外国人之间如果自愿在我国办理结婚,可以持《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规定中的证件登记。
此外,基于互惠或条约,我国允许具有同一国籍的外国人在其驻华使、领馆成立领事婚姻。
我国也允许外国人按其宗教教规举行宗教婚礼,但是除非在我国登记,否则在我国没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