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彩礼已用于结婚后的家庭生活。
如果彩礼已经用于结婚后的家庭生活,那么它相当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退还。
2、尚未登记结婚,但彩礼已被用于双方共同生活。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未婚夫妇在婚前已经开始共同生活。
如果在同居期间,彩礼用于共同生活,则不予退还。
婚前的彩礼归属于父母或子女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甚至彩礼是由哪一方支付都不一定,并不是大家公认的彩礼必须出自男方,还有一些地区的风俗不同,彩礼由女方出。
彩礼的归属是一个可以由婚姻双方协商的类别,并不是绝对的。
彩礼的归属不影响男子在没有达成婚姻以后要求退还彩礼。
相关法规
《婚姻法》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婚姻法》将于2021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