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彩礼能否要回来?离婚彩礼也有不能要回来的情况并且共同生活的,或者是同居两年以上的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再或者是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这三种情况,彩礼不能要回来。
以下是具体情况的介绍: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这种情形下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但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彩礼钱是我国的一项传统,如果但是往往因为彩礼问题会造成很大因素的争议,尤其是当夫妻双方结婚之后,但是并没有共同进行生活又离婚了。
那么彩礼钱是必须得进行退还的,如果只是进行订婚了,但是后面取消婚约那女方肯定是要将彩礼钱退还给男方的,否则男方有权利进行起诉。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