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不是必须在结婚登记地办理。
起诉离婚,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
这里所讲的经常居住地是指截止到起诉时,公民已经离开原住所地在此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相关法规
《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条例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