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 (2)由香港婚姻登记处发出的婚姻状况证明书,由我们的司法机关委任的香港律师承认,而申请人需要对申请人从未在任何其他地方登记结婚进行证明; (3)再婚需要离婚文件或配偶死亡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