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是什么意思

  • 共同犯罪
  • 2021-12-13 10:45:02
  • 0
  • 义马律师事务所

  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就是在共同犯罪的个角色中担任教唆他人犯罪的人,共同犯罪并不是只有实行的人犯罪的,共同犯罪还包含对于对教唆犯的处罚,一般犯共同犯罪都是同时处罚的。那么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是什么意思呢?接下来就有知更鸟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

  一、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是什么意思

  教唆犯是以劝说、利诱、怂勇、收买、威胁以及其他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意的人,使他人决意实施自己所劝说、授意的犯罪,以达到犯罪的目的的人,对教唆犯应当结合被教唆人的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罚。对教唆犯要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处罚,教唆犯可能成为共同犯罪的主犯、从犯或者胁从犯,但教唆犯是引起犯罪意图的人,在共同犯罪中一般起主要作用,绝大部分教唆犯都会被认定为主犯。教唆犯罪和共同犯罪紧密相联,教唆可能构成共同犯罪,教唆犯罪必须有被教唆的对象,存在教唆者和被教唆者的对应关系;教唆也可能不构成共同犯罪,立法者考虑到了被教唆的人拒绝实施被教唆之罪的情况,刑法第29条第二款提出被教唆人没有实施犯罪,教唆人的刑事责任依然存在。

  教唆犯只能是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如果是实行犯,就不会是教唆犯。根据我国《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犯就是教唆他人犯罪,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进行处罚。如果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授的人没有犯被教授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教唆犯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就是二人以上共同的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在分工上包括正犯、共犯。正犯包括实行犯,共犯包括教唆犯、帮助犯等等。共同犯罪,按照和犯罪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主犯就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或者领导作用的罪犯,从犯,就是起辅助作用的罪犯,胁从犯就是被胁迫参与犯罪的犯罪分子。

  二、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的相关规定:

  「第二百九十五条」 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区别:A、不是起意犯;B、有独立的罪名和法定刑)

「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以教唆为方法实行的犯罪,而不是教唆犯本身)

  1、教唆犯既可能是主犯、也可能是从犯,但不可能是胁从犯;

  2、没有独立的教唆罪;

  3、刑事责任的确定:首先,考虑起作用(主犯还是从犯),其次,考虑从重还是从宽因素

  (一)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教唆犯与被教唆的人成立共同犯罪,或者在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教唆他人犯罪因而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对于教唆犯应分清作用予以处罚:起主要作用的,认定为主犯;起次要作用,认定为从犯。

  (二)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对“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这一规定,要按照教唆犯的成立条件以及刑法第17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理解。

  (三)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即教唆未遂。

  按照刑法理论的主流观点,“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包括:被教唆人拒绝教唆犯的教唆;被教唆人接受教唆后没有实施犯罪行为;被教唆人实施的犯罪不是教唆行为所致;被教唆人所犯之罪的性质与教唆犯所教唆的犯罪性质完全不同。

  以上就是关于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是什么意思的相关规定,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是指的在共同犯罪中教唆他人实行的人,但是共同犯罪中教唆他人的与实行犯共同处罚。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咨询知更鸟专职律师,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是什么意思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67785.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星期一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