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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解除同居纠纷案件有什么要求

  • 同居纠纷
  • 2021-12-04 01: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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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义马律师事务所
同居纠纷案件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对于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二、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属于法律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也就是说,只要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想要解除同居关系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办理解除同居关系,不限于因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范围。第三、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同居。此种情况与第二种情况相似,因此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财产,判决子女抚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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