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延伸内容】
非婚生子变更抚养权处理
1、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生父或者生母认为非婚生子女与自己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的,可以按照婚姻法对变更更子女抚养权的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2、亲生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
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意思是说亲生父母之间可以私下协商,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
3、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依法起诉。有下列情况的,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或有虐待子女的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体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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