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房产离婚后卖增值部分是否需要分隔?
婚前房产离婚后卖增值部分是不需要分隔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隔。婚前房产属于一方所有,离婚时不就好进行分隔,离婚后变卖增值部分对方也无权要求。购房者结婚后,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是可以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
二、婚前财产增值离婚时如何分割
1、房产婚前婚后的区分。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收入,生产经营收入,继承或受赠所得等其他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财产取得有相反的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最高法院在对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还明确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并不因夫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个人财产。
2、我国民法规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代理委托事务的后果承担责任。受托人代理委托事务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其权利义务取决于委托协议。诉讼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杜先生若主张其妹妹是有偿代其进行炒股,他应承担举证责任,若不能提供有效证据,只能推定其委托行为是无偿的,其妹妹不能参与利益分配。在假定委托是有偿的情况下,对股票按市值价格进行计算,扣除其妹妹的代理费后,双方按市值分割,若购买的是暂时不能流通的股票,可以按股份数量进行分割。由于购买股票是一种投资行为,若无明确书面约定是一方单独行为,则对其投资产生的债务,也应由双方进行分担。
3、婚后共同财产分割应遵循现实价值分配原则。
对财产的分割,以不损害其原有价值的方法,有利于生产、便利生活的原则进行分割。对可分的财产按数量进行分割,如粮食、现金。对不可分的财产或分割后会损害其价值的,如一台电视机、一台电冰箱,则综合财产现价值,按价值分割。对价值有异议的,双方可以竞买,都不愿意要的可以变卖,分割现金。
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后房产增值部分能否需要分隔主要应当对房产的属性进行认定,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寻到在离婚时应当根据价值进行合理合法的分隔是必要的,而后期如果增值了也应当需要进行分隔,这是法律规定的,反之如果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产,就不存在分隔的说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