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工作等。“非暴力不合作”、“冷处理”的非正式暴力行为。家庭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建议如遇到家庭冷暴力的情况,还需主动与对方沟通,或者与对方一同到婚姻咨询师那里去咨询一下,也许就能为您的婚姻解决问题,一同跨过“冷暴力”这道坎。
但是如果沟通不畅,还是希望离婚的话,是否可以起诉离婚,不以冷暴力为界限。如果您想要离婚的话,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1是双方能够对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全部达成一致意见后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2是一方可以直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或是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但是起诉离婚并不一定代表法院会判决离婚,法院会通过开庭审理判断双方感情是否实际破裂,如果认定双方感情破裂的话,则会判决准予离婚。因此如果一方有冷暴力的话,可以通过证明其冷暴力的行为,以证明双方感情实际破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