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及家庭暴力离婚案件,受害人应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受害妇女遭受暴力侵害后,及时、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种证据,包括:身上的伤痕、带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齿、揪掉的头发、撕破的衣服;施暴者的凶器如刀、针、铁棍、木棒、石头等。(3)平时注意保留书证、物证,如验伤病历记录、警察笔录、被破坏的衣物、对方使用的凶器等。(4)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向妇联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或其他组织求助或报警,相关的证明或书面记录可作为证据使用;施暴人因施暴而做出的口头、书面悔过或保证也可以用作
证据。(5)家庭暴力的特殊性,使得一些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这种情况下,为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可向法院申请调查相关证人的证言。(6)未成年家庭成员也可作证,只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作证可能会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伤害。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如何收集家暴证据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54373.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星期三